第三十条

有效

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为燃气用户提供配送及安装服务。瓶装燃气运输应当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规定。

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瓶装燃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明确配送服务相关安全要求,按规定设置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并加强管理。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