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五年。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依照许可的经营类别、区域和期限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