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服务第二十条有效燃气经营包括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以及其他燃气经营。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