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