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七章 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区落实科学技术保密制度,加强科学技术保密能力建设。从事科学技术活动,应当遵守科学技术保密制度,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科学技术秘密。自治区依法实行重要的生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数据资源等科学技术资源和关键核心技术出境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