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六章 区域科技创新与国际科技合作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高原创新资源优势,主动对接国家区域创新战略布局,把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开发等战略任务机遇,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科技创新服务支撑能力建设。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