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三章 企业科技创新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制定精准支持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扶持力度,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