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要素支持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创新要素支持机制,提升要素配置效率,保障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平等、便捷、高效地获取土地、资本、技术、数据、人才、资源环境等要素。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