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