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经营者应当自单笔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交易记录至少三年。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自平台内经营者单笔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交易记录至少三年。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