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对投诉人、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投诉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