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加强对人民警察的管理、教育和培训、考核,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和治安管理水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定职权和程序,出示人民警察证;未出示人民警察证的,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