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违法犯罪嫌疑人、违禁物品或者可疑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