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荐产业工人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到群团组织挂职、兼职制度。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