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激励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列入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制定并落实相关的政策待遇。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