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职业技能提升第十六条有效鼓励产业工人提升职业技能与学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境外技术交流、培训。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