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优化要素配置促进创新创业条例/第三章 创业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推动梅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韩江航运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赣闽粤苏区融湾交通枢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推动赣闽粤苏区融湾物流枢纽建设,搭建智慧物流体系,推进物流枢纽智能化升级,推广仓储数字管理、车辆货物自动匹配、园区智能调度等应用,促进物流园区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降低创新创业主体物流成本。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