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五条有效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