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四条有效学校不得违反国家和本省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