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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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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学生

第十二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跟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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