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学校性质、培养目标、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办学形式、办学地址、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