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行设置专业、开设课程,自主选用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和培训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