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城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城市地面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资金保障。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