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促进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定期举办智能传感产业大会,发布产业发展报告,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发展大会品牌。建立中国传感谷专业门户网站,加强智能传感领域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提升中国传感谷的知名度、影响力。支持、鼓励智能传感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参与国内外展览、展会等活动,推动产业合作和技术交流,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