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技术经理人培育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要求,分层分类培育技术经理人,提升技术经理人成果转化服务能力。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