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技术经理人培育发展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县(市)区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技术经理人培育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技术经理人培育、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技术经理人培育发展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