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特约监察员按照规定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监察工作信息公开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办理和反馈。

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