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第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需求,组织实施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铝基高端金属材料及汽车零部件、绿色食品、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技术改造活动,布局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