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第六十一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应当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