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大气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