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煤矸石堆场(库)停止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煤矸石堆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当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鼓励对煤矸石山进行覆土绿化,对煤矸石堆放场占地平整覆土、恢复植被。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