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本市实施营口英才计划,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资源环境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集聚高层次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促进科技服务、文化康养等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开发。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