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服务保障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用工、用能、用地、物流、网络等成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