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动驾驶汽车发展条例/第四章 上路通行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自动驾驶汽车因发生故障驶出规定通行的区域、道路,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时,驾驶人、安全员或者平台安全监控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立即采取人工接管、开启危险警示灯、降低行驶速度并将车辆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