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热条例第九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的相应供热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