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热源单位、供热单位综合信用评价制度,对热源单位、供热单位综合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监控管理。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