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供热单位应当每年将供热设施的基本状况、供热范围和面积以及经营状况向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