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平台,按照规定实行联单管理,实现相关管理信息共享,推进建筑垃圾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