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机关应当对本单位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