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在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技能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褒扬。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分类目录,在创新创业、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保障。

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