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第三章 培训实施第二十条有效人力社保部门应当会同妇女联合会、工会等群团组织,采用线上培训、弹性培训等方式,为因生育中断就业或者影响职业发展的女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便利,促进其职业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