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供电、供气、供热等供能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数据,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