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项目投入生产、运行后,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托项目碳账户实施在线监测,并对是否符合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意见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