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