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气象信息员,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定期开展培训。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将接收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其管理区域内传播,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宣传、报告、应急处置、灾情调查等工作。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