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燃气规划与应急保障第十二条有效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和双阳区、九台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