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有效历史遗留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体办法,结合当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等因素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