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保障女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