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各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女职工因健康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加班的,不得强迫。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