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城市绿化部门是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林业部门负责城市化管理区域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城市绿化部门负责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发展改革、教育、民族宗教、公安、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